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8-06-27 / 点击 0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山西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为加强学院的食品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院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结合我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院后勤处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发动全体师生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院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相关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依靠科学,及时果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内,在食物(食品)生产加工、仓储、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院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日常办事机构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学院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机构,负责我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处置学院内突发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学院内各有关单位开展基层应急工作;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后勤处,承办学院授权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应急处置事故时,负责做好与市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内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院长武海波

副主任:主管副院长李丽生

成员单位:后勤处、财务处、保卫处、学生处、院团委、

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各系部。

成员:后勤处处长范向前、学生处处长马永红、

综合办公室主任王金生、院团委书记陈宏伟、

保卫处处长刘秋春、校医任玉萍、学生餐厅穆景斌。

(二)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日常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负责日常监测、监督工作。

(三)学院应急指挥部及应急行动组

本预案启动后,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学院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事故涉及的学院后勤处、医务室、保卫处、学生处、院团委、综合办公室、各系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主要工作人员。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事故处置环节要求,成立9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办公室、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故动态,分析事故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医疗救护组。由学院后勤处和学院医务室负责,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3.调查评估组。由学院副院长杜军负责,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查清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治安救助组。由保卫处负责,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等工作。

5.信息报送组。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后勤处、医务室、保卫处、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经学院领导审核后签发;要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6.物资保障组。由学院后勤处负责,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7.交通运输组。由后勤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及时组织运力供应急指挥部和卫生部门调配使用。

8.环境处理组。由后勤处负责,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

9.善后处理组。由学生处、后勤处负责,财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各系部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对事故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院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以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中心,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加强日常监管

学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体系,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报告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院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准备和预防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处置办公室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院领导,通报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处置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处置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报请学院同意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五)报告制度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处置办公室应当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处置办公室报告,学院应当向当地政府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由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并报介休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1.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学院各部门及院医务室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通知并督促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调查评估组、治安救助组、信息报送组等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学院各相关单位、事故发生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响应程序

1.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或食品安全牵头单位等部门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故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较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告介休市和省教育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启动本预案后,迅速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按预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应急行动组就位。

3.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故调查、事态控制等工作进行指挥协调。

医疗救护:对事故中毒和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护处理。

事故调查:由调查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源头食品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从速查明事故原因,查清相关责任人及其责任。

事态控制:由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适时决定并按需要安排全面查封事故涉及的源头食品及其原料,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三)扩大应急

因事故发生、发展中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或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或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的,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山西省教育厅报告。

(四)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意见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善后处理组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稳定。

(二)社会救助

善后处理组应做好安置场所设置,必要时可发动学院师生进行救助。当有社会救助时负责救济物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救济工作;负责做好与市慈善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协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情况。

(三)保险

学院应积极组织全体师生投保适合食品安全事故特点的险种,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1.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有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院将依法对造成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从严惩处;对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技术鉴定和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承担(按当地政府要求)。当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调查评估组应及时收集样本,按规定的法律程序送检;检测机构按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学院各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二)通讯与信息保障

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学院食品安全委员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确保与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行动组等机构的通讯畅通。

2.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编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通讯录。

(三)应急队伍保障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同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处置能力。

(四)医疗保障

院医务室要建立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的救治能力以及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后勤处负责保障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

(六)治安保障

保卫处负责制定维持学院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人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七)经费保障

学院财务处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费用,要按要求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预备费,用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学院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风险意识。学院食品安全委员要采用适当方式公布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二)培训与演习

学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进行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发生不同等级事故后的工作要求。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协调应急适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

本预案由后勤处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14日